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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7-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着力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15〕30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微型消防站(分站)的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微型消防站(分站)建设要求

请各微型消防站(分站),参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北京大学微型消防站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试行)》(见附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微型消防站(分站)的建设。此次检查将从人员组成、器材配备与管理、人员值守、应急处置、管理培训、设备运行、相关资料、制度上墙、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二、检查评比步骤

1、自查检查(9月14日-9月24日)。各微型消防站(分站)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北京大学微型消防站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自查检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微型消防站(分站)检查评分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解决的问题隐患立即予以落实,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措施和解决方案。

2、专项检查(9月25日-10月15日)。成立专项检查组,在各微型消防站(分站)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对每个微型消防站(分站)进行检查打分。

3、梳理隐患和复查(10月16日-10月30日)。梳理各微型消防站(分站)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完成微型消防站(分站)的规范化建设。

三、微型消防站(分站)名单

微型消防站:保卫部应急分队、王克桢楼、光华管理学院二号楼、中关新园、北大资源宾馆、北大资源大厦、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北大方正集团、万柳特房中心、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微型消防站。

分站:理科楼群、新太阳学生中心、图书馆、生命科学学院、邱德拔体育馆、综合科研楼、勺园行政楼、人文学苑、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理科五号楼、第二教学楼、理科教学楼、光华管理学院一号楼、农园食堂、百周年纪念讲堂、教育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燕京学堂、考古文博学院、校史馆、三十楼、四十三楼、四十五楼甲、畅春新园、畅春园食堂、法学院、微纳电子大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北京大学医院、工学院、北京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昌平校区分站。

四、注意事项

1、微型消防分站按照消防控制室相关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北京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昌平校区分站按照微型消防站的相关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

2、燕园街道所属社区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由燕园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

3、请各微型消防站(分站)9月24日前完成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并将《微型消防站(分站)检查评分表》发送至保卫部安全管理办公室邮箱(pkuxiaofang@126.com)。

联系电话:62758348、62766672

 

附件一:《GA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附件二:《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着力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北京大学微型消防站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试行)》

附件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附件五:微型消防站(分站)检查评分表

 

                                                                                                                                                                                                                                           保卫部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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