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户政业务

博士后出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发布日期:2025-07-01

博士后出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符合博士后落户条件的,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燕园大厦209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一、落户至京内

本人请携带离校转单或人社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前往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户口卡首页,至京内单位落户。

二、落户至京外

1.本人请先携带离校转单、身份证原件前往综合服务大厅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及首页,至迁入地申请准予迁入证明原件后;再携带户口卡原件、准予迁入证明原件、北京大学行政介绍信复印件(请咨询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审核进度和进出站记录截图复印件(截图时需显示本人姓名)前往燕园大厦209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跨省通办(线上):请提前咨询迁入地公安机关,是否已开通跨省通办,并按照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交落户材料。

三、注意事项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保卫部网站下载)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