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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新生入学户口须知

发布日期:2025-08-04

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

1.对于我校当年录取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不得再进行户口迁入。

2.学生在校期间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限制迁移户口)而非北京常住户口,新生户口迁入我校后,除退学、转学外,毕业前不予办理户口过出手续。

3.登录北京大学迎新网(网址:http://fresh.pkuedu.cn ),点击“报到前准备”->“户口迁入”,填写户口迁入信息。登录使用学校统一认证方式: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填写时间:8月4日8时-9月15日17时。

4.若要进行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报到当日,将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京外)或者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京内)提交给院系。

二、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说明:

1)户口由京外迁移到北大,持户口迁移证落户;

2)户口由京内其它高校迁移到北大或升学至本校,持常住人口登记卡落户;

2.《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

1)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不予迁入。

4)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5)迁往地址应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6)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户口迁移证》样例:

图片1.png

 

3. 持户口迁移证的新生,请用黑色水笔在右上角写明 “2025 级院系”“2025 级学号”“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地级市”。

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新生,请用黑色水笔在右上角写明 “2025 级院系”“2025级学号”“电话号码”

4. 因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

5. 学生集体户落户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上的信息为准,不可更改。

6. 新生的落户需经北京市教委、海淀公分局审批,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完成。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户口迁移证开具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