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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废弃车辆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4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避免废弃自行车、废弃电动车等车辆长期占用校内空间资源,根据《北京大学校园废弃车辆清理办法》,保卫部将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废弃车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疑似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内,具有车身残破、车胎没气、链条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等特征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

二、清理工作流程

120231024日至20231030日:公告期。请师生主动检查、维护在用车辆,避免被认定为疑似废弃车辆。

220231031日至2023112日:挂牌期。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启动挂牌工作。对疑似废弃车辆,在车把明显部位加挂塑封卡片,卡片标明“疑似废弃车辆”。

32023113日至2024131日:挂牌公示期。请师生主动检查维护在用车辆,若被误挂牌,可及时自行摘去卡片、维护车辆。不在校的师生请联系同事、同学协助检查车辆情况。

4、挂牌公示期满后,保卫部将适时发布清理公告,公告期一周。公告期满后,未摘牌的疑似废弃车辆将被认定为废弃车辆。保卫部将组织力量,将废弃车辆清运出校。

三、注意事项

1、请师生检查在用车辆,及时维护。若被误挂牌,及时摘牌。

2、请各单位、楼宇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规范区域内非机动车管理。可将疑似废旧车辆集中摆放,并在所在单位公布摆放地点。

3、请广大师生员工从爱护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的角度出发,从我做起,自觉文明、规范停放车辆。

 

 

保卫部    

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