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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大学2019年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7

 

根据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三五”时期实施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规划,依据《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内容,并结合学校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检查评比工作。2019年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由学校主管安全的校领导为总负责人。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党办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保卫部、总务部、基建工程部、房地产管理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燕园街道办事处各派一名副职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检查评比工作。检查评比的组织实施工作从保卫部、总务部、基建工程部、房地产管理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燕园街道办事处、动力中心、公寓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产业办和部分院系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全校各二级单位的检查评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检查评比工作组,做好本单位的自查自评和迎检工作。

二、检查评比的内容

检查评比工作将严格按照《细则》的建设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打分,综合评定成绩。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安全管理组织责任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2、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观;专业安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体系。单位内部消防、交通、治安、大型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在本单位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单位内部聘用人员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保密防范工作;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共用楼宇安全管理工作。

4、应急处置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定期组织应急疏散培训、演练情况;应急保障系统和善后处置的程序。

5、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技防设施、物防设施、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体系。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7、检查年初部署的《北京大学开展火灾风险隐患“三自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看各类隐患整改情况,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原因及管控措施,现实危险性等。此项检查参照《细则》中相对应的建设内容进行评定。

三、检查评比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评比主要采取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与检查组查看各种资料、实地对照检查检测、随机提问和听取单位汇报等方法进行。主要分四步实施:一是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梳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二是提交相关资料(根据《细则》自评打分、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账等);三是检查组实地查看,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四是综合评定。

1、单位自查自评阶段(1127-1211日)。按照《细则》逐项对照检查,自我评定成绩。自查中梳理本单位应该落实的建设内容,看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未落实或无法落实的内容,并说明原因;对本单位不涉及的建设内容,在《细则》的评定表中注明(此项不计入总分,也不扣分)。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提交相关资料审查阶段(1213日前)。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撰写自查报告、依据《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安全隐患台账等资料并提交。检查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查看,核实各单位自评成绩等(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3、检查组人员实地检查阶段(1216-1227日)。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逐一到各二级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方法是听取各单位建设情况的汇报;随机提问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等内容的落实情况;检查、检测消防、安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性、有效性;查看各单位安全管理组织队伍建设、制度规定、计划总结、检查检测记录(或报告)以及经费保障等资料。

4、综合评定、总结表彰、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阶段(1230日至2019110日)。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成绩和实地检查的成绩,结合消防、交通、治安、秩序、安全生产、实验室安全等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各单位一年来是否发生违规、违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综合评定各单位的成绩(按各单位实得分数除以各单位建设细则总分数的百分比确定各单位的排名),选取前10名的单位为“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结合年终安全检查工作,选取第11名至20名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各单位按规模大小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推荐“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单位师生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10-300人的可以推荐2名,300-500人的可以推荐3人,50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4人,被推荐的人员应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在编或正式聘用制员工。学校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总结表彰(时间待定)。召开全校安全管理人员会议,总结讲评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表彰先进行单位和个人,部署2020年安全工作安排。

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间、管控措施及负责人。一般安全隐患各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较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向学校保卫部报告,保卫部能够协调整改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保卫部无法协调整改的,要与隐患单位一并向学校报告,申请由学校研究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检查组对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监督指导和复查,负责到底。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将《细则》自评成绩、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账于20191213日前,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

2、请各二级单位将评出的先进个人材料,于20191231日前,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保卫部208室,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

3、各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卫部联系,联系电话:6275834862766672

 

附件一: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

   附件二: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三:北京大学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保卫部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