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时间:2019-06-04
为保证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于2019年6月11日开始,自2019年6月10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卡不再办理借用事宜。就业管理系统中户档信息已经在6月11日以前审核通过的学生,户档信息不可修改,由学院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申请暂缓派遣的切勿为学生办理户口迁移。
一、 各院系集中办理户口迁移
1、派遣至单位:应届毕业生与落户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写明落户单位户口迁移地址。如果单位不解决户口,学生需把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请学生提供家里户口本首页户籍地址。
2、出国留学:凡毕业后出国继续就读的学生,离校时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请学生提供家里户口本首页户籍地址。
3、升学至外校:请学生提供录取学校的迁移地址;升学至本校(现户籍在北大,保研考研到本校):请按户口迁往北京,填写附件1。
4、请各院系统计好后填写:户口迁往北京和上海,请填写附件1,户口迁往其他省份(除北京和上海)请填写附件2。
二、个人办理户口迁移
1、派遣至单位和出国留学:本人持报到证复印件和户口卡原件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
2、升学至外校: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卡原件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
3、升学至本校(现户籍在北大,保研考研到本校):本人携带校园卡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
毕业典礼以后,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来的,需按照委托办理手续办理。●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北京大学保卫部网站下载)● 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1、请院系携带统计表按以下时间集中办理:2019年6月11日~6月21日(不含双休日)
2、个人办理:2019年7月2日以后办理(不含双休日)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四、其他事项
1、领取到《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应认真核对迁移证内容,《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请同学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2、毕业生签订暂缓派遣后,户口可暂留至毕业当年年底,学生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户口滞留在校期间,仅能办理户口迁出和落实就业单位有关事项,无法借用户口卡办理身份证、签证、公证、结婚、买房等户口有关事宜。
3、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址的说明:
●应届毕业生现住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学生集体宿舍。
●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燕园派出所。
4、户口迁往上海的同学请注意,上海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收到上海公安机关同意落户通知后,携带报到证复印件、户口卡原件、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原件到燕园派出所办理。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