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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8-01-15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寒假期间要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寒假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加强以微型消防(分)站和消防值班室制度落实为主要抓手的网络化管理,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在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要组织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高层建筑物单位、微型消防(分)站值班室、消防值班室要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

       二、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大学本部校园内一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并广泛宣传相关要求,假期在校学习、工作的人员务必遵守此项规定。

       三、严格管理施工动火作业。有的单位计划利用寒假进行装修改造,拟装修、改造、扩建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等施工手续办理流程,应在施工、动火前办理“施工证”“动火证”。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动火审核和监管力度,严禁违章操作,杜绝施工引起的火灾事故。

       四、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全校各单位应经常性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电动车火灾隐患。检查内容包括: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充电;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使用的电动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

 

保卫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