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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7-12-22

全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的通知》和市委教工委、教委《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海淀区防火委、安委会开展的清查整治要求,北京大学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清理整治行动。此次排查清理整治行动与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工作一并展开,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整改。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学习贯彻北京大学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全力确保安全稳定的思想,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整治涉及火灾防控、可燃物清理、危化品管理、防拥挤踩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校车管理等安全隐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清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清查突出隐患问题、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停止高风险作业项目、曝光重大隐患单位、处理隐患事故责任人员,切实解决师生关心、危害师生利益和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问题,有效净化校园安全环境,坚决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排查清理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区域大清查。校本部教学办公区域:一是以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区域为重点,以电气火灾、违规吸烟、室外可燃物清理为重点的清理整治;二是以实验室和危化品的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清理整治;三是以学生宿舍、食堂、会场、体育场、公共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理整治;四是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普通地下室住人场所的清理整治;五是以服务保障的用气、用电设备,高压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清查整治;六是中小幼附属学校要以监控设备、校园欺凌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清理整治。燕园街道及各社区,要以餐饮、门店,老旧平房区、大屋脊筒子楼、出租公寓,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等开展清查整治,逐个社区、逐个场所排查登记,全部填写检查记录单,详细记录场所使用性质、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人等情况,做到一社区一专档,街道领导和社区领导要逐级签字确认。

        除校本部外,医学部及各附属医院由医学部统一部署开展清查整治;昌平校区、大兴软微学院依据所在区防火委、安全生产委的要求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整治方案,扎实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重点场所大整治。开展七个严查:即严查彩钢板建筑;严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库、暂存柜;严查燃气锅炉、变电站(间)、高压容器等设备;严查宾馆、超市、商业服务店、出租房屋等;严查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大型活动场所;严查施工工地、文物古建、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等场所。

        按照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委的“九个一律”要求,学校采取九项措施:一是使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的,一律断电整改(更换为A级岩棉材料),易燃彩钢板建筑及装修材料是本次清查整治的重点,要建立台账,逐一核实清查整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签字报学校;二是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的,一律查封;三是出租房屋、地下室住人达不到人均居住面积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有明显现实危害的,一律采取清退、查封等措施;四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严重阻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查封;五是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瘫痪、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一律查封;六是违规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倒灌液化石油气,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一律采取搬离、停用等措施;七是涉及多单位管辖区域交叉、责任不清的,一律由学校相关部门明确管辖关系和责任;八是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由学校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主责单位为各二级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九是实施关停查封的单位场所,一律依法实施断水断电纳入清单逐一整改清退。

三、阶段划分

        此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27日。学校召开安全稳定一线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清理整治;各单位也召开相应的会议,明确清查整治责任和具体任务。第二阶段为集中清查阶段,从11月27日至12月31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分区域、分场所、分类别开展全覆盖清查,彻底摸清不放心、不托底、不把牢区域场所底数,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逐级责任。北京大学安全稳定一线工作小组是此次集中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和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排查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分解到系所中心、科室、社区,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

        (二)领导分片包干,部门齐抓共管。学校领导按分管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所属单位或部门的排查清理整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沉下身子,深入到所管辖的范围,查深查细查实,切实发现问题,严格排查清理整治,推动落实可追溯、痕迹化管理。保卫部、总务部、房地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燕园街道、动力中心、校园服务中心等部门既要开展好本单位的排查清理整治,也要指导督促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单位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形成整治合力。学校督查室要强化督办监督,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零容忍”,组织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高频检查、滚动排查、网格清查,将隐患当事故查处,用足用好法律和行政手段,出重拳、下狠手、严执法,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停的一律关停,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养患成灾,保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高压整治态势、要严明纪律、严格责任、严肃问责,对于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追究肇事者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倒查分管责任、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消除消防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死角盲区。

        (四)加大督促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依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学校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清理整治的责任:保卫部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好专项清理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总务部统筹后勤系统做好排查清理整治,督促所属职能部门和中心按职责做好业务范围的排查清理整治;房地产管理部对全校公房进行清理,掌握各类房屋的使用情况,如出租房屋、地下室住人房屋的情况,各类仓库、生产、加工厂房的情况等,尤其要掌握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情况,摸清隐患,督促整改;基建工程部要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的隐患排查,做好校内施工人员住宿情况的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停工整改;动力中心要抓好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隐患摸排,尤其是对校内各配电站(间)、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危化品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的处置等进行检查,摸清隐患,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燕园街道和燕园派出所负责各社区、宾馆、超市等场所的排查清理整治;餐饮中心、公寓服务中心、会议中心负责所属范围清理整治。

        (五)及时总结工作,加强情况反馈。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全面梳理汇总排查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整治难点、典型案例等情况,保卫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将汇总整理后报主管校领导。12月25日前,各单位报送清查整治工作小结、隐患台账及隐患管理措施,邮箱:pkuxiaofang@126.com,联系电话:62758348,62766672。

 

 

 

保卫部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