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彩钢板房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03-02
全校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印发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消监字(2012)207号〕的要求,北京大学2012年就已开始进行整治。但近期海淀区消防支队和学校保卫部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未达防火要求的彩钢板建筑。为此,海淀消防支队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全校各单位应立即对易燃彩钢板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一、整治范围
全校所有彩钢板建筑及建筑内装修隔断使用的泡沫彩钢板材料(板芯为聚苯乙烯)。
二、整治要求
对所有B1、B2、B3级彩钢板建筑和其他燃烧性能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尽快予以拆除,改用A级不燃或难燃材料(板芯为岩棉或轻钢龙骨),消除安全隐患,并报保卫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暂时不能拆除的应停止使用,同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确定拆除期限并报保卫部备案。
整改前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施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三、整治时间
4月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彩钢板建筑整治明细台账》,电子版提交至pkuxiaofang@126.com。到期未整改又未提交延期整改材料的将交由海淀消防支队处理。
附件:彩钢板建筑整治明细台账.doc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