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 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05-30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当前我校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主管安全的校领导为总负责人。成立以敖英芳副书记、王仰麟副校长为组长,党办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为副组长,总务部、房地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校产办、燕园街道、动力中心、公寓服务中心、餐饮中心各派一名副职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
全校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本单位的工作小组,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北京大学在2016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学校宣传部、保卫部、总务部、燕园街道、学工部、团委等职能部门及全校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校园有线电视、校园网、电子屏幕、短信、微信等电子媒介和宣传手册、画册等纸质宣传信息,在广大师生和社区居民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变成自觉行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学校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通过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观看影视录像和邀请专家辅导的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剖析近年来校内外发生的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拥挤踩踏事故、实验室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典型案例,组织师生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安全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各项安全措施。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部、保卫部、总务部、燕园街道等职能门,6月16日要在校园内、社区、生产企业等场所采取多种载体和现场解答的方式,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宣传服务。各单位可以组织志愿者,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进校园的活动,积极营造活泼向上的活动氛围。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及时开展以实验室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牵头,组织专门检查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气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各类实验场所、危化品仓库、易燃易爆气瓶和输气管道、电网线路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立即进行一次排查整治。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物处置等危险化学品环节安全的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夏季安全检查工作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上半年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主要内容:安全检查主要依据《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和保卫部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防灾减灾日、周、月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查看各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的建设情况,涵盖了消防、治安、交通、校园秩序、大型活动、宣传教育、流动人口、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反恐防暴、防汛等各方面的工作。
工作步骤:
第一步:自查自改(6月3日前),各二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按照规定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能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计划,填写《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
第二步:学校组织联合检查(6月6日至7月15日),成立专门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普遍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检查。
第三步:梳理安全隐患和整改(7月16日至8月31日),梳理各单位自查和联合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抓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由学校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夏季安全稳定。
第四步:总结报告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系统归纳并总结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总结报告。
3、及时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由房地产管理部和基建工程部牵头,在全校范围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工作,逐房逐户排查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分门别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确需维修的房屋,要及时制定维修计划;需要进行重大改造和加固的房屋,要落实改造加固实施方案;不能使用的房屋,予以停用和拆除,坚决杜绝学校房屋坍塌事故的发生。
要求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采取立即封存、停止使用措施,并建立拆除台账,明确拆除时间、方式和责任,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并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对校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及时加固和维修,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保证房屋安全。
4、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应急疏散逃生能力,预计8月下旬,保卫部、学工部等单位将在学生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活动,设置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应急疏散逃生、灭火器实操体验等内容;11月至12月在校内单位(或建筑)举行专题性消防演练。各二级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消防、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近期,学校相继接到教育部、北京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文件通知,其宗旨都是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和责任主体,都要高度重视,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单位要针对夏季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预测、预防和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抓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危旧房排查工作结束后,牵头单位7月5日前向主管校领导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并抄送保卫部);夏季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和《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于2016年6月3日前,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保卫部208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doc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doc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4、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5、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doc
保卫部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