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10-10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按照学校创建“品质校园”的总要求,为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分类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依法管理,凭证入校。电动自行车须证照齐全,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入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由保卫部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校内师生免费办理,校外服务保障人员每证10元工本费。
(1)申办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先依据国家、北京市相关法规,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牌照。
(2)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
(3)校外服务保障如送餐、送水、送货等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卡)等材料。
(4)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则取消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资格,永久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
2.总量控制,禁限结合。依据校园实际情况,考虑师生的合法合理需求,禁止超标和非法电动车,控制电动自行车总数,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
(1)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校外服务保障单位视其规模、校内需求限定数量。事业编及合同制教职工、本校正式在册学生凭校园卡,劳动派遣及其他聘用人员须提供临时出入证、单位证明、雇佣合同。住在校园内及畅春园、畅春新园、中关新园等周边的同学除2016年10月20日以前购买的达标合法电动自行车可办证外,2016年10月20日(含)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不予办理。
(2)保卫部严格监管,师生员工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电话62755110、62756110,邮箱bwbjtb@163.com)。对在校园不安全文明行驶,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暂扣非机动车通行证一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情、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纳入“黑名单”,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禁止骑行电动车入校且取消以后办证资格;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将禁止其单位所有电动车入校。
(3)未来视情况,必要时将采取限定区域停放、限定行驶路线等更严厉措施。
3.规范管理,安全文明。所有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1)入校时须下车推行,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再通行。
(2)通行证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
(3)须靠右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接看手机、穿插抢行。
(4)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
(5)安全充电,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
4.做好服务,减少矛盾。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尽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
(1)协助校内师生处理不达标电动车。对校内师生不达标、不能注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保卫部将积极协调有关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以旧换新或回收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
(2)整理规范停放在校门外的电动车。对不能入校停放在校门外的电动车,短期内予以整理规范,未来协调交管、城管部门进行打击清理。
(3)加强宣传和引导。保卫部协调宣传、学工、团委等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展开宣传,广而告之,覆盖校园内出入的所有电动车,介绍有关法规和学校的措施,赢得理解和支持。
(4)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坚持严格管理,文明规范执勤。对门口不服从管理的电动车主,以耐心解释劝解为主;对胡搅蛮缠、辱骂门卫、进行人身攻击的电动车主,保持文明和克制,交燕园派出所处理。
三、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6年10月10日发布《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公布管理方案。
2.严格管理。分三个阶段:(1)保卫部自10月17日开始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并邀请海淀车管部门前来学校为校内师生合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2)11月1日开始,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校内师生可凭校内有效证件骑行电动车入校;(3)12月1日开始,禁止所有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清理校园内的超标无证电动车。
附件一:北京大学非机动通行证办理流程.docx
附件二:电动车回收换购企业.docx
附件三: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docx
附件四: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pdf
附件五: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规定.docx
附件六: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docx
附件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北京市区域内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登记实行目录管理的通告.docx
附件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docx
附件九: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docx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