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大学2016年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11-29
按照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规划,依据《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的规定,在2014年、2015年检查验收的基础上,2016年将年终安全检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评比一并进行,现就年终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检查评比工作由学校主管安全的校领导为总负责人。成立以敖英芳副书记、王仰麟副校长为组长,党办校办主任、保卫部部长为副组长,总务部、基建工程部、房地产管理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燕园街道、动力中心各派一名副职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检查评比工作。检查评比的组织实施工作从保卫部、总务部、基建工程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动力中心、燕园街道、公寓服务中心、餐饮中心和部分院系抽调30人,组成6个检查组,逐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全校各二级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检查评比的工作组,做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和迎检工作。
二、检查的内容
检查评比工作将严格按照《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打分,综合评定成绩。检查主要有以下几个的方面:
1、安全管理组织责任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2、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对师生员工开展的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对专业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岗前培训,特殊岗位做到持证上岗。
3、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体系。单位内部交通、消防、治安防范、大型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止发生在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单位内部聘用人员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单位内部保密工作;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共用楼宇安全管理工作。
4、应急处置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应急保障系统和善后处置的程序。
5、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技防设施;物防设施;消防设施。
6、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体系。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7、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有安全管理经费,保障安全管理各项开支。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评比主要采取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与检查组查看各种资料、实地对照检查检测、随机提问和听取单位汇报等方法进行。主要分四步实施:一是各二级单位自查自评,梳理建设情况;二是提交相关资料(根据《细则》打分、自查报告、隐患台账等);三是检查组实地查看,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四是综合评定。
1、单位自查自评阶段(11月29日-12月7日)。按照《细则》逐项对照检查,自我评定成绩。自查中梳理本单位应该落实的建设内容,看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未落实或无法落实的内容,并说明原因;对本单位不涉及的建设内容,在《细则》的评定表中注明(此项不计入总分,也不扣分)。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提交相关资料审查阶段(12月9日前)。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撰写自查报告、依据《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安全隐患台账等资料。检查组成员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查看,核实各单位自评成绩等。
3、检查组人员实地检查阶段(12月8日-12月21日)。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逐一到各二级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方法是听取各单位建设情况的汇报;随机提问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等内容的落实情况;检查、检测消防、安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完好性和有效性;查看各单位安全管理组织队伍建设、制度规定、计划总结、检查检测记录(或报告)以及经费保障等资料。
4、综合评定、总结讲评、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阶段(12月21日至2017年1月10日)。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成绩和实地检查的成绩,结合消防、交通、治安、秩序等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各单位一年来是否发生违法、违规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综合评定各单位的成绩(按各单位实得分数除以各单位建设细则总分数的百分比确定各单位的排名),选取前10名的单位为“北京大学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化准建设先进单位”。结合年终安全检查工作,选取第11名至20名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每个单位推荐1至2名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单位教职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推荐2名,100以下的推荐1名,均为在编或正式聘用员工),学校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总结讲评(时间待定)。召开全校安全管理人员会议,总结讲评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
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负责人。一般安全隐患各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较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时间和整改标准,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自身无法整改的要向学校保卫部报告,保卫部能够协调整改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保卫部无法协调整改的,要与隐患单位一并向学校报告,申请由学校研究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检查组对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监督指导和复查,负责到底。
最近,我校接到了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和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博系统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文物[2016]1504号)两个文件,主要内容:一是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三是要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突能力。这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我校二级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检查评比工作的内容基本一致,学校将两个文件精神与这次检查评比工作一并落实。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将《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自评成绩、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账于2016年12月9日前,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
2、请各二级单位将评出的先进个人材料,于2016年12月16日前,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保卫部208室,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
3、各单位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卫部联系,联系电话:62758348,62766672。
附件一:北京大学二级单位(机关、院系)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细则(试行)
附件二: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三:北京大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保卫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