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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入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时间:2020-02-21

一、北京非常住户籍者办理户口迁移:

1、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借户口卡:北京非常住户籍者持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和北京大学博士后录用通知书等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借户口卡。

2、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集体户首页和本人户口页、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海淀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地址: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八里庄分中心四层。电话 010-82519670)。

3、到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本人持海淀分局“入户通知单”原件、蓝色户口卡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已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所在工作单位),到燕园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 非北京户籍者办理户口迁移:

1、到海淀分局办理“准予迁入(出)证明”:持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须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户口页)、人保部专技司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海淀分局办理“准予迁入(出)证明”(地 址: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八里庄分中心四层。电话 010-82519670)。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人户口迁出手续:持海淀分局“准予迁入(出)证明”和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户口迁移证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落户。

《户口迁移证》项目要求:

(1)所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填写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4)迁往地址应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或“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

(5)户口迁移证上的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或其它。

3、到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本人持海淀分局“准予迁入证明” 原件、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已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所在工作单位),到燕园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