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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迎接“四个能力建设” 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7-01-12

    各单位:   当前全国火灾形势严重,近期发生了几起重大特大火灾,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根据公安部、北京市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部署及我校2010年——2011年冬防工作方案,为做好迎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的工作,从维护学校安全出发,根据学校要求,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切合实际,抓紧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要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普遍达到“三知三会”要求(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知道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正确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采取讲座、张贴消防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
 2、要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责任要落实到各下属单位,落实到点位和个人。要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登记造册。 3、各单位要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编制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制作消防安全提示卡,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研究准备,迎接检查。单位可根据自身场所特点,制作、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标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人员所处位置。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等处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语标识。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维护保养和更新,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合理,完好有效。 4、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台帐并逐步整改。针对近期学校安全大检查和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有困难整改不了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到人,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整改完毕应当组织验收。 5、12月8日——12日保卫部将针对以上工作要求对单位进行抽查。 6、请各单位将制作好的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手册》及工作资料于12月10日之前交到保卫部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事宜可咨询62758348。   各单位一定要吸取近期重大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认真梳理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