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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单独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2024届毕业生:

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已启动,未能参加院系集中办理的,自202472日起,可在燕园大厦二层综合服务厅单独办理。

一、京内迁移

(一)迁移至京内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解决北京户口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首页并提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二)迁移至京内升学院校

毕业后读研或做博士后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公安部门开具的入户通知单(仅博士后),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首页并提交至升学院校(含本校升学)。

其中,本校升学的学生,包含硕博连读阶段的硕士生,都需要进行户口迁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报到当日提交至院系,另外,请81日(周四)8点至913日(周五)17点期间,登录北京大学迎新网(网址:http://fresh.pku.edu.cn),点击“报到前准备”—>“户口迁入”,填写户口迁入信息。

二、京外迁移

(一)迁移至上海工作单位

上海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首页并在上海申请户口。完成积分落户后,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迁移至京外工作单位(除上海外)、京外升学院校或原籍

1.工作单位解决当地户口的,与落户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户口迁移地址,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证。

2.天津海河英才计划的,本人携带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毕业后读研或做博士后的,提供升学高校户口迁移地址,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原件(仅博士后)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证。

4.毕业后出国留学的,离校时需把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证。

5.工作单位不解决当地户口的,需把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本人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户口注销

毕业参军入伍的,如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入伍通知书、军队院校录取通知书或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自行到燕园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时间地点安排

(一)受理时间

202472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受理地点

燕园大厦二层209室综合服务厅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来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也可选择跨省通办业务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北京大学保卫部网站下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跨省通办:仅限户口迁往京外,请提前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是否支持跨省通办业务,学生只需在迁入地申请,按照迁入地要求的材料提供,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迁出当天起40天,请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落户。

(三)暂缓迁出户口注意事项:毕业生暂缓迁出户口,可暂留至毕业当年年底,学生应在毕业当年1231日之前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户口滞留在校期间,仅能办理户口迁出和落实就业单位有关事项,无法借用户口卡办理身份证、签证、公证、结婚、买房等户口有关事宜。

(四)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址的说明:

1.应届毕业生现住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2.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燕园派出所。

 

保卫部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