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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学前消防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08-13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保证开学前的校园安全,针对新生报到及疫情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特点,学校决定从8月14日至8月31日开展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1、各单位梳理2020年春季消防专项检查和夏季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到位的要销账,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逐一分析各项隐患的原因和后果,拿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做到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各单位自查、互查要结合单位的实际,重点查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符合实际;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建设是否规范,值守人员是否履职尽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并有效运行;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应急广播等设施是否灵敏有效;灭火器配置是否合理、有效;酒精类消毒物品管理是否安全有效;用电、用气、用火和危险品使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位、人员居住场所、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地下空间的责任人和值守人员以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合理有效;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停放是否符合要求。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自查(8月14日至8月23日)。各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结合自查结果填写《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对能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不能立刻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计划。

第二步:互查和检查(8月24日至8月27日)。院系以各学部为大组,职能部门重点以后勤、直属、附属单位为大组,组织本系统各单位之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相互发现问题隐患,交流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隐患整改。互查编组由保卫部在自查结束前发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并给每个大组安排一名老师,负责联络并参与检查。

第三步:梳理安全隐患和复查(8月28日至8月31日)。学校梳理各单位自查、互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复查重点隐患,督促责任单位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由学校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针对夏季事故多发特点,加强预测、预防和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检查过程中应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各单位自查后将《北京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于2020年8月24日前,电子版发至pkuxiaofang@126.com。

 

附件:《北京大学安全隐患台账》

 

    保卫部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