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做好“五一”、“五四”期间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04-29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国家安全法》4.15首个宣传教育日”普法活动、《2016年北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我校4月29日上午“安全稳定一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针对“五一”小长假和校庆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细化单位内部安全职责,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深入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安全教育活动内涵,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把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与北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国家安全法》普法教育活动、北京市综合治理行动、《反恐怖主义法》宣教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有计划、有主题、有实效地开展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同时,针对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对防范性侵骚扰、春游、小长假出行等方面重点进行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应急避险能力,提高应急处置的组织和管理水平。
三、着力专项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五一”小长假期间,校园游人数会有所增加,“黑车”、“黑导”、“游商摊贩”对校园秩序管理存在压力。针对春、夏的气候特点,盗窃、骚扰案件可能有所上升。这一时期也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影响校园安全。因此,要在秩序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着力整治,加大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第一,做好经常性的校园秩序管理工作。加强校门管控和校园巡逻,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区域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严格落实《北京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节日期间尽可能减少组织活动或不组织活动,必须组织的大型活动要做好大型活动风险评估和审批管理;加强校园展位摊位管理和环境治理,整治黑车、黑导、商贩、未经批准旅游团、乱贴小广告及其他破坏校园环境行为;加强五一小长假期间“校园游”管控;进一步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充分运用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抓好科技创安工作,安防、消防监控按有关规定一定要达到双人24小时不间断值守,值守人员要按照规定符合上岗资质。确保校庆期间校园平稳有序。
第二,各单位要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改进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安全检查,要突出抓好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和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排查,全面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中不达标单位要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前的安全;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改造不合格、不达标消防设施。
第三,各单位要大力配合学校“无车校园”建设计划,加强对进入校园车流量的限控,加强进入校园车辆行驶和停驶中的管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司机文明守法;提醒小长假外出师生乘坐安全、规范的交通工具;组织集体活动要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加强公车管理,倡导绿色出行。
第四,采取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各单位都要采取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特别是避免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在开展常态性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校”“警”联动,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好治安重点人的控制工作,针对高危人群开展特殊管理;做好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事端;注重抓好防盗防骗防性侵骚扰工作,教育广大师生树立较强的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校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第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一要加强后勤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食堂等餐饮单位要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水、电、气、餐、医等单位要防止发生大的事故,注意防范敌对分子的干扰和破坏;二要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防范出现安全事故,同时防止因工资、集资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三要加强重点实验室及其他高危工作环境和项目的管理,严格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五一”小长假和校庆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