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车管部门来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16-11-10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按照学校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整体安排,保卫部邀请海淀车管站工作人员于11月22日(周二)再次来校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欢迎师生员工及校外服务保障单位按时带好材料前来办理。

   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地址:理科楼群东连廊北京大学保卫部。

   依据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申请条件和提交资料如下,详见附件一: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为本市;

(二)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其车辆应是列入市工商管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的产品;

(三)提交的申请证明、凭证应合法有效;

(四)交验车辆。

   提交资料:

(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在京《暂住证》;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 

(三)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新购买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非机动车销售发票; 

2、在信托商店购买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信托商店出具的交易发票; 

3、由公安机关发还的被盗抢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还证明; 

4、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四)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还须提交车辆合格证原件。

 

附件一: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附件二:补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附件三: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xls

附件四:电动车甄别参考图样.jpg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16年11月10日

  • 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xls
  • 电动车甄别参考图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