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来源:北大保卫部 时间:2007-02-13
全校各单位:
新春佳节将至,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请广大师生员工、家属配合我们共同做好限放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贯彻“北京大学关于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校发[2005]282号)的精神,在指定时间、非禁放区燃放。准许燃放的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本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是:校本部除校园内16楼-48楼学生宿舍区和朗润园、镜春园家属住房及校园外家属区居民住房周边以外,其余地区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医学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由医学部自行确定。校园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燃放时请远离易燃物品,确保安全。如发现违规燃放及校园内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请及时举报。如发现初起火灾请迅速报保卫部值班室。
保卫部值班电话:62751321
保卫部火警电话:62752119
燕园派出所值班电话:62751331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07年2月13日 相关知识链接:http://wwwbwb.pku.edu.cn/sjgx/gg/060123.htm
北京大学保卫部 2007年2月13日 相关知识链接:http://wwwbwb.pku.edu.cn/sjgx/gg/0601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