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安全知识

安全小课堂(第13期)| 毒品,究竟离我们有多远?

时间:2018-06-27

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总觉得毒品离自己很远?

只要不主动吸食就不会染毒?

只要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就不会涉毒?

这一期的安全小课堂,

pkubwb就和大家一起看看涉毒的那些事儿。

 

案例一:隐蔽性毒品?

小A应小B邀请去K歌。

小B:”小A,你喝饮料。加一点‘糖’会更好喝哦!“

小A接过饮料并按小B推荐放入”糖块“,没多久就感到一阵晕眩…

安全小课堂:出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时,要多加小心,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轻易接受自己不熟悉的食品或饮品。对于一些外表美丽的毒品,例如彩虹烟、毒花瓣等,要格外警惕,不要因为被“颜值”迷惑而盲目猎奇。

 

案例二:运输毒品?

小C携带一黑色背包乘坐飞机从D市至E市,在机场出站口被警方拦下,并在其背包内查获毒品。

小C:“警察叔叔,这个背包是别人交给我的,纯粹给朋友帮忙,我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啊!”

警察:“帮谁带的?”

小C:“一个朋友,不知道叫啥名字。”

警察:“为什么帮他?”

小C:“因为他说可以给我一笔报酬。”

警察:“一个背包值这么多钱吗?为什么他不自己带?为什么不走物流快递?”

小C:“……”

安全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不等值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明知”是毒品,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明知是毒品而运输,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掉下来的也可能是“陷阱”哦!

 

案例三:代收毒品?

小F是小G的朋友。

小G:“呀,快递到了,小F你能帮我取一下吗?”

小F:“行,是什么东西呀?”

小G:“老样子,毒品咯。”

小F:“哈哈,666”

小F到了快递点,被警方拦下。

小F:“为什么抓我?这个毒品不是我买的。”

警察:“你是否知道签收的是毒品?”

小F:“知道啊,可是我只是帮朋友取一下。”

安全小课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5.18)》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收者明知是物流寄递的毒品而代购毒者接收,没有证据证明其与购毒者有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的共同故意,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代收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因此,不要认为不是自己买的就和自己无关,帮助接收毒品的行为间接上为毒品犯罪提供了帮助,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四:捡拾毒品?

警察在小H的宿舍查出一包海洛因。

警察:“你这海洛因哪儿来的?”

小H:“路上捡的。”

警察:“知道这是毒品吗?”

小H:“捡的时候不知道,后来才知道。”

警察:“知道是毒品为什么还留着?”

小H:“出于好奇呀。我不吸毒,也没有买卖毒品,只是留着好玩。”

结果,小H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安全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g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g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g以上不满1000g、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g以上不满50g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也会遭到法律惩处。因此,捡拾到毒品后,一定要上交给公安机关,千万不要私自持有。

 

 

最后,当大家遇到涉毒案事件时,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拨打电话110或01083552012举报;

2.p-jdzd@bjgaj.gov.cn邮箱举报;

3.通过信件举报,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桥街44号,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100054;

4.通过“平安北京”微博、“北京禁毒”微信举报;

5.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根据北京市政府出台的《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的,举报者可获得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